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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5月22日,2014年度長沙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控規修改前置審查第2次會議舉行。)
  紅網長沙5月22日訊(記者 劉玉先)提高容積率,周邊交通如何組織?如何保障周邊建築的日照不受影響?在今天舉行的2014年度長沙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控規修改前置審查第2次會議上,容積率調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成為與會代表們關註的熱點之一。
  容積率是指一個小區的地上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。按相關規定,城市主中心地區、城市次中心地區、樞紐及片區中心地區、一般中心地區上限容積率分別為12、10、8和6。
  控規要修改,必須先上控規修改前置審查會,接受市民代表、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代表的聯合審查。在此次接受審查的隆平新區控規修改、望城坡經濟開發區片控規修改、星沙農機市場控規修改等7個項目中,有6個項目涉及提高容積率的問題。
  其中,申請單位長沙市岳麓區七一六社區服務指導中心提出,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保障拆遷安置需求,申請將華蘭路與麓天東路交匯處東北角的一處地塊容積率由≤3.0調整到≤6.0,建築密度由≤30%調整為≤40%,建築限高由50米調整為100米,綠地率由≥35%調整為≥30%。
  審查過程中,專家指出,容積率提高意味著建築面積的增加,必須考慮水電氣等設施的配套以及交通組織的合理優化,而且建築高度從50米增加到100米,是否會對周邊建築的日照造成影響,也是必須充分考慮的問題。
  根據控規修改前置審查的規定,申請項目必須獲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投票同意,方能進入修改受理程序。經過現場投票表決,有6個項目通過前置審查,另外1個項目容量指標修改內容沒有通過審查。對未通過的事項,長沙市規劃局將不予受理修改申請。  (原標題:長沙6個項目通過控規修改前置審查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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