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在線消息: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,"立二拆四"案判決一審宣佈。楊秀宇(網名“立二拆四”)、盧梅一、爾瑪天仙公司和爾瑪互動公司四被告均構成非法經營罪,楊秀宇一審獲刑四年,罰金十五萬;盧梅一審獲刑一年半,罰金三萬;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五十萬;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二十萬元。庭上,楊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決、盧梅明確表示不上訴,兩公司當庭均表示回去考慮。
  據瞭解,“立二拆四”曾炮製後海“僧人船震”事件、策劃“乾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”,並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和發佈虛假信息服務。  (原標題:"立二拆四"案判決宣佈:楊秀宇獲刑四年 罰金十五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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